法律问答

你好,我没有登记在我的伴侣身上,孩子就要出生了,我想咨询一下安定下来。

2020-04-02 19:5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 户口登记与继承权没有关系。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那么,若发生继承事实,例如(只是例如)你爷爷去世,则继承人应为你爸爸、你叔叔,与你无关;若你叔叔去世,继承人应为其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因此,很明确,户口本与继承权的关系仅仅在于户口本能够证明亲属关系而已。
  • 收养的孩子的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
  • 户籍所在地对于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没有任何影响。 房屋是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其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应该列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户口没有任何影响。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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