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正在装修。 去年承包商的工作欠我八千元。 说是去年年底给我的,当时还欠债,到现在还没交,电话设备接不上,一点信都没有回来,过期了,还有用,我还能回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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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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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欠条上未写明还款期限的情形。 债权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只有出借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后,
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但是最长欠条追诉期不得超过最长保护期20年。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能否继续主张债权? 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而消灭,起诉权也不消灭,只是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法院查明没有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一般是依法驳回起诉,也不会强制执行而已。当然,对方愿意履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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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你的打卡记录、工作服(牌)等能证明你和用工方有劳动关系的材料,前往用工方所在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你主动不签劳动合同,就没有赔偿;如果是单位主动不和你签,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
另外,也可要求用人方补缴社保,从你入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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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