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想商量的是我父亲和兄弟之间的财产分割,我父母没有养育过我祖母13年,没有养育过我祖母在其他兄弟之间,现在他们要分割财产,我父亲要他们出相应的赡养费来解决这13年的责任

2020-04-02 20:5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应当平均分,拿去物价局对房产估值,然后一方拿钱,一方要房。
    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约定优先原则。契约自由是财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完善夫妻财产制应进一步体现的精神。约定财产制正是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这也是诉讼法上当事人处分原则的重要体现。法官只有在当事人分割共同财产问题上出现争议时,才需要依法居中裁判。但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是自愿、善意、合法的,没有规避法律、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第三人利益。否则,该约定属于无效。
      
    (二)平均分割原则。在我国,共同共有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对共有财产的收益,不是按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有。基于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分割时,夫妻应该平均分割财产,即一人一半。这也是婚姻法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过错责任是民法领域中一般的、普遍的原则,而过错归责的基础在于过错,它是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同样,在婚姻家庭领域,我们不能无视过错的存在,而不给过错方任何的警告和惩罚。 
    (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在社会上,相对于成年男人而言,妇女、儿童、老人处于弱者地位,因此社会有必要强调其权益的维护,顺应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时代潮流。
  • 结婚后补证,财产怎么分割?
    先结婚后补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
    由此可知,男女双方先“结婚”后补办结婚证的,其婚姻效力且有溯及力,也就是说,补办结婚证后的婚姻效力始于双方都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天。
    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从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中对特殊情形下的继承案件做了明确规定:继承人未放弃继承且遗产未分割,继承人要求分割遗产的案件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应定性为所有权分割的析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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