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是我爸爸的一要最好的朋友,那时候借我爸的钱,因为中后期我爸爸看得出他经济发展一些难题,找他需要钱没还,在民事判决后被查封有两出住宅,申请办理强制性拍卖时,人民法院说必须拘押别人,可他藏起来了,拘留证也是,我想问一下如何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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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02:5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
    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 诉讼财产保全已然成为起诉追债最常见的财产保障方式,具体程序也并不复杂:

    1.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原告)在起诉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万通融资最快1小时可向法院提供保函。
    诉讼财产保全除了在起诉时申请还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

    2.担保。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金额的30%。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做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解除。当事人义务履行完毕后或保全期限届满未续行的,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 如果确实没有赔偿能力,法院一般不会拘留你,你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建议你和对方签订分期赔偿协议,慢慢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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