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平安一贷款8W元。 每月的还款额在4000左右,2017年2月没有钱。 现在平安一信用的工作人员给我发了邮件,照片显示我挂在公安网上。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2020-04-03 07:1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常见的一些具有欺骗性的网上小额贷款   一般来说,无抵押贷款、零风险、低利息,不限户籍,当天放款,条件这么款式宽松就直接说您能够贷款,多数是骗子,因为经调查,大多数银行、贷款公司是需要担保人的,像这种风险大的贷款,一般是不可能这么容易放贷的。   另外,不敢公开自己公司名字,不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公司没有投资经营范围,不能提供正规的合同文本和发票,甚至连固定电话也不给您,您知道的只是对方一个手机,连对方的面都见不到,并且接下来还会要求您预付利息、路费等等各种费用,才肯放款的,这时您需要多加小心了,不要被骗子的公司名给蒙蔽了,不要再相信他的任何言语。   
    (二)正规的网上小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