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具体操作,女方会得到保障吗?会得到该得的吗?

离婚
2018-09-17 11: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夫妻双方想离婚,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选择: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却无和好可能,夫妻一方请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下,若不存在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调解不成,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此时,原告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
  • 离婚诉讼立案,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看你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如果达到了,就判决你们离婚,如果没有达到,就会判决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方6个月内不能再起诉离婚!
      认定感情破裂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其中以《婚姻法》32条为准,以1989年司法解释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