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托人根据技术性服务协议的方法授权委托委托方进行标底內容,针对客观因素没法进行的全部的服务项目內容,受托人具体早已付款的可进行服务项目內容的这些花费,委托方沒有开展出示服务项目。那麼委托方是不是组成毁约,能够解除合同

其它
2020-04-03 12:0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
      请理解: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收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
    所以,受委托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总不可能自愿承担这个不利后果吧,那么这个损失自然就是由受委托人自己承担了,即是受委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无偿委托合同中,过失必须为重大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受委托人承担责任。
    相反,不可抗力或者受委托人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时,则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 要想签订一份可靠的委托代理合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二、委托事项明确。
    三、授权范围清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明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六、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七、转委托 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八、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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