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先被一群人群殴并持械威协。A被围殴而被殴。A觉得难受。随后又叫了人上打架斗殴。原先要打他孩子了。随后他爸爸饮酒喝醉,随后打对他爸爸了。他爸爸负伤住院治疗。A该负哪些刑事处罚?

离婚
2020-04-03 12:4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被人持刀威胁要杀死自己时,对方先出手却被自己杀死,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1、喝酒打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1],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规定,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我国采用了四分法:
      
    1、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 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