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残疾人,三级,我父亲去世了,我的继母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住在一个房子超过10年,房子没有装饰,家庭分部,没有房地产卡。我想申请低保险。

2020-04-03 12:49: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老年人尚在世的时候,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对于其个人财产享有排他性的处置权,任何子女无权干涉。
    2、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任何人,包括赠与给法定继承权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赠给国家。子女无权干涉。
    3、老年人尚在世,任何子女无权瓜分其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老年人尚在世,即便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合法的财产权亦受法律保护。任何子女或其他人无权瓜分、侵占其财产。其法定监护权人,仅有权对老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不得随意处置其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⒙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标的物,时候注明标的物的数量。第2买卖合同成交的金额。三,合同金额支付的方式。第4,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或者产生纠纷,该怎么处理。
    第5,管辖法院的约定。注意关于房屋质量,过户时间的规定,注意违约责任的规定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等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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