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伤期间,公司每月只支付底薪这种法律?

2020-04-03 13:0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n
    2、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续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 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果他们能确定劳动关系的,你应该尽快到相关的伤害,科和工作能力的鉴定科应用相关的受伤,和识别的能力,以尽快可能的话,再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的单位,按照工人的赔偿,因为年龄只有一年,超过处方的法律支持,他们将失去工作的权利的青睐相关的伤害造成残疾赔偿金项目。
    医疗费用受伤住院期间,生活护理,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艾滋病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粮食补贴伤残津贴,补助金,一次性医疗照顾那些在工作中受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在工伤结果出来之前,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1-4级单位是不能和伤者解除劳动关系的;5-6级的话,只能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7-10级则是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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