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的登记地址在集中办公区,多年没有业务,零申报,现在我想注销,已经注销了国税和地税,但是工商没有注销,想让集中办公区办理,我和集中办公区只签约了一年,他们没有办理,如果办理的话要支付1万元以上的管理费

2020-04-03 13:2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成立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从企业日常管理事务来看,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有助于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企业日常合同的审查,预防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涉及公司的兼并、分立等法律问题,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除此之外,还有助于担当企业的代理人,代理其他公司实务的经营。
  •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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