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如今怀孕期要我离异,我让她做掉小孩子她不同意,一直逼我回来离婚调解她尽身出户,我怀疑她有第二者但沒有直接证据,我觉得让她生小孩子后亲子鉴定,假如评定小孩并不是我的,她将遭遇哪些不良影响,我该怎样维护保养我的支配权。

离婚
2020-04-03 13:4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亲子鉴定分为司法亲子鉴定与个人亲子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是为了确认家庭人员身份(失散亲人回家),确认孩子是否亲生(父亲怀疑),确认孩子父亲(母亲与多个男人发生关系怀孕所生),怀孕医院婴儿室错婴等等,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
    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经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非婚生子孩子已经取名上到了母亲户口上,父亲要迁移户口更改姓名,如果母亲一切都认可并且同意迁移户口更改姓名,没有必要做亲子鉴定,可以不做亲子鉴定。如果母亲不认可,不同意,就必须做亲子鉴定。
    非婚生子孩子已经取名上到了母亲户口上,父亲要迁移户口更改姓名,即使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是父亲的亲生孩子,迁移户口更改姓名也不一定成功,只不过提供了打官司的一条理由。
    已经上户口的孩子,户口要迁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迁移的充足理由,二是父母双方同意。如果父母任何一方不同意,无法迁移。还有一种的可能是法院的判决,如果父亲起诉到法院,胜诉了,法院判决迁移,也可以迁移了。
    孩子名字的更改也一样,必须父母双方同意更改才可以更改,任何一方不同意更改,就无法更改。当然也可以起诉到法院。
  • 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
    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6、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