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河南农村户口,我男朋友是武汉户口,以他婶婶的名义,其中一页有他的户口。 我们想在北京买房子,然后想结婚(买房子前后没结婚)。 我想问一下,怎么能改变北京户口?买房前能让他自立户口吗? 如果不行的话,可以在买房子后让户口自立结婚吗?只有房子名字的问题,怎么样才能让我有利呢?

2020-04-03 14:2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只是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情形之一,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该项: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购买房屋必须要求具备户口上的有关规定,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结婚后想要购买房屋,只需要满足法律要去的购房手续即可,不要求双方户口必须在一起或者其他有关户口的行管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