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暴力事件,没有伤亡,不是主犯,自首,怎样量刑

2020-04-03 16:0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由刑法规定可以得出,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是首要分子,因其在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所以也是主犯。
    但在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不只有首要分子,还包括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即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
    在不构成共同犯罪的聚众犯罪中,犯罪主体只有一个,即首要分子,由此也就无主犯从犯之说。
    在构成共同犯罪的聚众犯罪中,首要分子可以有数个,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为主犯。
  • 自首的相关规定: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3、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4、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否有人受到人身伤害不影响定性,但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