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看中一套一楼二手房,以前付了2万订金,还付了中介公司千介绍费和三千金融服务费,今日申请办理了公积金借款,但是今日听隔壁邻居说两年前楼上住户许多人跳楼自杀,遗体就掉放前大门口,能够规定商家和中介公司退回全部花费吗,假如能公积金借款能够撤消吗

2020-04-03 18:0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房屋买卖需要申请公积金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书怎么写?范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系**镇***,年龄**岁,民族**族,籍贯****,学历****,个人公积金账号:********,现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坐落在:******住宿区,面积*****平方米,一次性须交房款****万元,因资金不足,需向贵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期限****年。

    申请人愿意遵守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用贷款所购的房产进行抵押。若不履约,同意你中心(管理部)及委托的贷款银行处理变卖抵押物和
    扣划承诺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人:**
    (手印)
  • 通常,中介方的收费方式有两种类型,一是约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期间,如约定其服务期间从寻找潜在买家直至房屋产权过户为止,负责协助签署合同、提供信息和咨询、代办贷款、产权过户及评估等,并就其全部服务收取总的居间费用;二是分别约定其服务项目及每个项目的服务费用。审理中,需要区分已经提供的服务和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确定应予退还的费用。  
    四、对于信息服务费,即中介方就交易行为提供的信息和咨询所收取的费用,一方面,即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买卖双方未能达成交易,但中介方确已提供居间服务,应就其服务收取报酬;另一方面,买卖双方的合同因受房屋新政原因未能实际履行,不存在一方违约,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从公平原则入手,结合个案情况对信息服务费的数额予以酌定。
  • 商业买卖合同是不能去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必须提供可抵押证件才可以提供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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