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之后,小孩归女性,民事调解书要求每一一季度最后一天男性看小孩,一年看四次,但男性不按照规定看小孩,擅自进来院校,危害小孩的学习培训和心里健康,有哪些方法限定其看小孩吗

离婚
2020-04-03 18:0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若协商不成诉诸法院,需要根据双方谁具有有优先条件来综合认定。具体参看下列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
    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需要经过庭前调解,具体的调解结果可能出现下列情况: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因此在调解是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应当尽量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审判程序由法院进行依法判决,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