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怎么快离婚,我很久没联系了,我没打电话

离婚
2020-04-03 18:3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速裁离婚办理:速裁离婚其实是诉讼离婚的一种方式,正常情况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但深圳大部分都是外来人口,很多人的户口都不在深圳,这样即使双方协议离婚,无法在深圳进行登记,要想登记离婚只能回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耗时费财。
    这时对于户口不在深圳的外地人,可以考虑速裁离婚,效果和登记是一亲的,但要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以调解离婚结案。
  • 你好:
    1、如果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2、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3、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但分居满2年并不必然导致离婚,导致离婚的核心要素是夫妻感情破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