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吗,我未婚怀孕,人们归属于婚外恋,小孩毫无疑问是要小产的,在一起三年怀了2次,它是第二次,此次我分手了,可是怀了孕,結果他就不愿人工流产以后的花费,我也充分考虑人工流产以后必须涵养一个月,并且对人体损害也有会耽搁我全部的工作中开展,因此我觉得他会担负我的损害和损害,在那样状况下我该怎么办?

妇幼权益
2020-04-04 02:25: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则不存在婚姻关系,我国法律从94年开始也不认可事实婚姻的说法,故不存在通过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
    2、两人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权利应当得到保护,比如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去世后继承的权利等等。如果子女还未成年尚年幼,现在你的朋友可以通过起诉要求探视、或者要求对方承担一半抚养费用,这些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
  •   新婚姻法规定是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抚养和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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