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冻结法人所有权后,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告人所有权公司不协助评估,不提供相关资料,应该如何评估

2020-04-04 07:0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看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 您好!第一,请问80%股权是否在执行过程中,已通过法律途径过户于您名下?如没有,分两种情况。
    一、法院的执行尚未终结,被执行人伙同他人转移被冻结的财产,致使法院的执行工作无法完成,该人的行为涉嫌《刑法》第314条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应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二、如未将股权过户于您名下,执行尚未终结的情况下,法院对冻结的股权予以解除冻结,那么,法院就有过错,您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要求赔偿。第二,如果已将股权通过法律程序过户于您名下,那么,法院的执行程序已经终结,此时如果被执行人伙同他人转移宾馆财产,致使您受到较大损失,该行为构成侵权或涉嫌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起诉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主张您的合法权利。如满意该意见,请点击“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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