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房东签订了一份4年的门面租赁合同,现在合同执行了2年了,后面2年的房租一共是50万,合同上面写的违约的话违约金是6万元,这种情况如果我想单方面解除合约的话,我是只要赔偿他6万元的违约金,还是如果他门面没有租出去就可以起诉我弥补房租的损失,或者违约的话还有没有其它我需要赔付给房东的

2018-09-17 20:1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二、 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三、 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四、 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五、 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六、 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七、 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 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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