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村A整室外迁,农田没有人耕地,后经村委会两者之间商议,承包土地帮我种桃树,无鉴订承包协议,房租由A出示账户,我打进房租9年之后他明确提出要不涨房租要不偿还土地使用权证,我想问一下我的利益该怎么办。

2020-04-04 09:50: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一方违约,且属于根本违约,单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
    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第一,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无论预期违约还是实际违约,只要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即为根本违约,可导致合同的解除。第二,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根本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仍有请求赔偿的权利,亦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若不属于根本违约,则按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应解除合同的。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首先,房屋价值会受到影响。
    另外每个地方的政策和法规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会按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对土地部分适当补偿,看地方性文件吧。而且南方个别村镇还实行土地面积拆一还一,房屋及附属按成本补偿。
    建议咨询当地机构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