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租赁人,租赁的房子是公司分租给员工的房子,我租了50年,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等住房手续,只签了房租合同,租赁期间房屋被公司收回的话,我的损失怎么计算才好,关于损失的赔偿不能写在租赁合同里吗

2020-04-04 10:1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为承租人擅自装修、扩建,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一般形成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一、需要具体四个条件:
    1..承租人擅自变更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扩建;
    2.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
    3.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4.因为承租人的擅自装修或扩建行为,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
  • 这里涉及到2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房租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房的行为导致你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法律关系。对于租赁关系来说,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并不得干涉承租方正当使用租赁物。
    由于出租房的干涉行为导致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物,承租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侵权行为来说,你方可以结合侵权的程度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对打人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建议你们认真看一下合同,因为结合我们为客户起草的合同,我们会在合同中约定房租的交付时间。对于这种合同,一般会要求提前3个月或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是不是由于你们没有按照约定缴纳租金,导致对方采取了过激行为。
  •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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