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 我只有一个户口本 和临时身份证 提出诉讼 法院能受理吗 临时身份证有效吗

离婚
2018-09-17 20:4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身份证只要在有效期内的,是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也就是说,公民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身份证是必须出示的证据之一。
      第二,当事人是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身份证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