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兄弟和我想做劳务派遣,所以我的兄弟用他的公司的名字注册劳务派遣资格证书,资格证金?我的兄弟付了?现在,我告诉她,我可以把公司的费用,包括资格证书,企业法人是我的兄弟,但因为他有一家公司,通常不能离开劳务,早期基本上需要我找一个工厂,和工人等。

2020-04-04 10:4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公司法》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特别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而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厘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人事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设立股分有限公司,就该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 “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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