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孩子2020年刚进高一,我们家是县上的,想转同一市区的同级別普通高中,我的户籍和小孩的户籍都早已转出去了,接纳院校也愿意签名了,可原高中学校就是说没放电子学籍,不签名,我该怎么做?我能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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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籍和户籍是一致的。
二、相关依据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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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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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夫妻离婚后都会立即迁走户口,在没有约定和其他相关判决的情况下,并没有离婚后就必须迁户这样的规定。如离婚后涉及一方需要将户口迁出,需要知道以下几点:
离婚后关于户口问题如何解决离婚以后,户口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迁回原籍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
2. 另立门户
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作为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3. 再婚后再迁
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需要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4. 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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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