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但男人是安徽人,我在江苏结婚。 户口也转到他那儿了。 离婚后怎么办?

离婚
2020-04-04 11:3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 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综合考虑。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3、是否还住在原拆迁房屋内,并且没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况,在有些城市可以适当考虑作为被拆迁人适当安置;
  • 你好:
    1、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而且法律只支持近两年的抚养费,除非男方对时效不提出异议。
    2、按照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都在河南,你只能到河南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如果你们是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已作处理,你只需在审判离婚案件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两年内不申请,你就没权利申请了也就没权利再要抚养费。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这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若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请拨打李律师电话。
  • 男女双方办理离婚后,对于债务追讨的承担问题,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