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想买个房间,但是担心这套房会卖得很多,会被检查的。 你怎么查?

2020-04-04 12:4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买房时怎样防止一房多卖,《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根据《办法》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抵押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后面的买卖不能算数。

  • 一、买房时怎样防止一房多卖  《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根据《办法》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抵押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后面的买卖不能算数。  
    二、要拿到哪个证件房子才是自己的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一旦房产证与房屋登记簿有分歧,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有错误的情况外,均以房屋登记簿为准。这就意味着,房屋登记簿将取代房产证,成为房屋归属的最终证明,房产证是否造假,一查登记簿便知。如果登记簿出错,只能通过行政诉讼,追究房管部门的责任,通过法律的手段予以更正。  从法律规定来看,房屋登记并不是强制行为,房屋登记不同于办理房产证,是否对房屋进行登记,是市民的自愿行为,只有房主提出登记申请,登记程序才会启动。不过,从更好地维护房主的个人利益来看,进行房屋登记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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