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离婚后就没有见过他,但是维修费用超过2万

离婚
2020-04-04 12:4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起诉离婚的费用主要就是案件受理费,这是法律明确规定要交纳的,而对于离婚案件而言,此时每件的案件受理费就是在50元到300元之间收取,但如果离婚案件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同时涉案的财产还超过了20万元的话,那对于超过的部分会按照
    0.5%来交纳。
  • 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要请律师的话,需要缴纳律师代理费,法院受理案件也需要缴纳费用,大家一定要注意,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