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丢了一张,只有一张,能办理离婚协议吗?

离婚
2020-04-04 14:0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
    1、夫妻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共同偿还。但另一方应该提及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另一方个人债务。
    2、婚姻期间共同兴建的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平分。
    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亲应个人生活、医疗所负的正常债务,子女应该承担。其他的费用,子女在法律上无义务承担,当然自愿承担除外。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
    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你们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支付对方房子价值的一半价款;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一人一半。
  • 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事宜都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请咨询民政局)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去办理。如果不方便回户籍地,也可以在法院办理速裁。
    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
    离婚协议书中一般要包含身份信息,抚养权分配,财产分割等内容。
  •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将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将房产通过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方式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对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分割的相关判决一经做出,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并进行相关的分割手续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