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公司拖欠三个月的工资,可以不起诉直接给劳动局打电话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4 16:4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的周期为一个月。对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可以以未及时发放为由提起仲裁并主张经济赔偿金。
      
    1、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该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
      
    2、劳动合同解除后,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劳动者的工资被拖欠的话,要搜集好真实的证据,以便起诉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有较多人一起讨薪的,可以联合一起进行。
  • 劳动者讨薪起诉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比如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拖欠的时间跨度、完成了具体的工作量、在什么公司或工地打工劳动、以前发放的工资花名册、老板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车子牌号)等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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