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现在想撤销房地产公证,但是公证处不允许撤销。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撤销它?

公证
2020-04-04 16:4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赠与公证可以撤销吗,  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一方不能撤销公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
    《公证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公证处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程序规则》第二条规定:“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根据《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机构的职责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重点是引导公民、法人依照事实和法律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以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民事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国家法律,制止不法行为,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主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公证暂行条例》、《安徽省公证条例》规定,公证处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家公证机构,是事业法人单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独立办理公证业务,所出具的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接受司法行政机构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