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肇事者方安全驾驶一部没牌号爱玛知名品牌电动式二轮车沿村道由西往东方位行车,于16时40分许行车至安全事故道路,与正前方由北往南行车已经右拐驶进的负伤着的三轮自行车产生撞击,导致己方轻度脑外伤,肋骨骨折,脸颊骨好几处骨裂

2020-04-04 16: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牌,驾驶,受伤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并且在保险期间内,无论车辆是否挂牌,保险公司均应该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
    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赔付。
    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 按照规定,一旦发生刮蹭等责任明确、车损轻微的交通事故时,请尽快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自行协商,当事人约定在24小时内同一时间到同一家保险理赔服务点,划定责任,办理定损和保险理赔手续。轻微交通事故撤除前可用手机或相机进行拍照取证,事后提供给警方,可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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