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在外面发现了一个小三,已经准备离婚了,我想找到他这个月的生活费,他说没有钱,不给我,我只有18岁,但我还在读书,请求父亲这样做违法吗?对于小三,我可以做吗?但是我很不情愿,我家人被她打破了。

离婚
2020-04-04 19:3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给生活费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随时都有权利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已经到非常严重的地步,那么其行为就涉嫌遗弃家庭成员。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出轨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你妹妹掌握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说,以下这些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以及一定范围的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