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3年8月25日租房入住,押一付一,签了是一年合同!住了两个月,不想住了,就跟房东商议转租后将押金还给我,房东也可以带人过来看房,19号我搬出去了,门没锁钥匙我带走了,可是20号的时候,房东带人看房把锁换了,住了人也不告诉我,现在不想退我押金,说我把钥匙带走了行为不好,签的合同没有盖章只有双方签的字和房租费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钥匙我带走,是我不对吗?房东该不该还我押金?

2018-09-18 02:0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主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是怎样约定的。如果你们约定的是提起一个月通知房东,那就是你们违约,如果当时合同上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你们的做法是对的,房东没有权利扣押金。从你所描述情况看,你们没有违约,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你们可以要回自己的租房押金。建议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请求
    1.要求全额退回押金。
    2.要求赔偿为要回押金的交通费等费用。
    3.要求房东承担诉讼费。
  • 你好,转租出去后押金找谁要首先应该看合同有无相关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跟房东、第三方协商,看押金如何退还。
    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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