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付钱的人逃走了,三年就找不到人了,找个有力的律师,三万元,每人能回到一万五千元

2020-04-04 20:2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到对方的财产,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欠钱的人跑了,找不到人了,向法院起诉是不能找回钱的。法院一般是不给予立案的。如果欠钱人有财产可以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其家庭财产。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1、借款人找不到,应该赶紧起诉,确保债务不过期。
    2、借款人找不到,会增加诉讼案件的时间,会增加事情的工作量,不影响结果和执行。
    3、只要借款人有足够的财产,人找不到的,诉讼可以缺席审理,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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