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993年同居的时候因为还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所以到现在为止没有注册。 他有外遇,而且总是骂我。 我害怕他来家里。 因为我也从法院起诉离婚。 然而,他拒绝离开。 我想离开他就走了。 我错了吗? 我儿子已经工作了

离婚
2020-04-04 21:07: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为: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具备上述条件,并准备好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后,可以到管辖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 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

    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不是你想离婚,法院就会按照你的意愿给你判离,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但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你的证据
  • 双方或者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直接解除即可,无需起诉,起诉也不会受理。

    (1)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