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况是 我们签了一年约(2015.10.08-2016.10.08),一个月800元,合同上写,房屋用途是(租赁房屋,除双方约定外不可以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但是五个月之后把房子转租给别人,一个月一共1150元 1.现在想知道这算不算把房屋用作别的用途,算违约吗 。违约需要交违约金(写着三个月房租2400),但是房东当初收了我们一千块押金,算是用于物品损坏的话赔偿金按价扣除,但是现在说我们违约不打算还我们押金,请问这合理合乎合同吗 2.如果判定我们违约,房东是否可以以此为由不退还押金(不是违约金) 3.如果判定我们违约,(2015.10.08-2016.04.08房租已交齐)那合约是否应该在2016.04.08终止。还是说我们交了违约金2400之后终止或立即终止 4.如果房东在2016年04月08日之前与他人重签合约是否违约算对方违约。5.如果判定我们违约,我们是否可以拿回押金。还是说如果我们交了违约金才可以拿回押金。6.合同并未写押金一千元是用作何用,只口头说物品损坏赔偿费,对方以我们违约为由不归还押金这合理合法吗

2018-09-18 03:4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租期未到房东不退我房租怎么办,  
    一、租期未到房东不退我房租怎么办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若甲方(房东)违约责任处理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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