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者违约,合同上未写明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2018-09-18 05: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 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租赁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合租租赁合同,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中间产生纠纷或者是一方毁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但前提是要看房屋合租租赁合同的内容有没有跟法律相抵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5条、租期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综上,应当采用书面行为而未采用书面行为,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或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62条仍然不能确定的 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免造成不定期租赁合同纠纷
    给双方带来不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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