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因涉嫌绑架案被拘留近两年,本次开庭审理两次,但由于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一直在高青拘留所,不释放人,也不答复。 现在该怎么办呢

其它
2020-04-05 10:2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会调查取证,经立案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便无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诈骗案报警受案后,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不可以撤案的。
    因为公诉案子是人民检察院代替国家提起诉讼,因此,个人没有权利撤诉的。诈骗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具体多长时间开庭要看法院安排。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
    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 被看守所拘留,如果属于行政拘留,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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