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我们通过竞价的方式将合伙企业的资产(厂房和机器设备)转让,并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转让标的:为该厂除土地以外的全部资产(附有明细表,但没有土地所有权);约定土地的使用:允许买方继续使用,具体使用办法待资产转让款付清后,由买方和土地承租人的我具体商定,与其他当事人无关。(10年前我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村委会只承认我是土地承租人,当时合同约定不许转租转让;房屋和机器设备为合伙人共同资), 现在买方在不和我商定土地使用办法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厂土地转租出去了。

2018-09-18 07:3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合同约定 您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租赁的房屋可以进行转租,否则转租无效
  •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房屋转租包括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涉及到三个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俗称二房东)和次承租人(俗称租户)。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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