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十年,两个儿子出生,有多年外遇。 现在家庭完全破裂了,我要丈夫支付生活费,他不愿意,现在想离婚,请问怎样才能得到最好的判决

离婚
2020-04-05 15:0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如果两人在财产分割上没有分歧,孩子的抚养权也没有分歧,那么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先写好离婚协议书,并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夫妻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些都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离婚协议书写好后就可以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照片等资料到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所有资料填好后,婚姻登记处会对资料进行审核,会问相关问题,如实回答没有问题后就准予离婚,发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协议离婚是一种和平解决的方式。

    而诉讼离婚的程序就要复杂得多,一方去法院提起诉讼,填写诉状,写明你要的财产怎么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等等,法院会根据你的资料来审核,觉得合理就会接受你的诉讼。
    接下来就是比较长的过程了,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开庭审理判决,整个过程需要好几个月。

    而针对出轨这事,它并不会影响夫妻均等分配财产的权利,而且你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出轨的真实性。
    想要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你就要收集好证据,法院会根据你的证据来判决。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