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有两个庭院,我和我父亲的兄弟住在一起,我的兄弟结婚了,我有一个女儿。我是单身。房子现在要拆毁了。怎样分割财产?

2020-04-05 15:1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1、离婚时,会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夫妻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婚外情而导致的,可以由另一方提出由婚外情的一方即过错方给付相应的损害赔偿
  • 同居期间父母为我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同居期间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也谈不上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除非房产证是双方名字。注意以下三点:
    1、没有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
    2、同居期间,父母为你买的房子,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3、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对房子有出资,可以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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