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1年12月向法院递交了离婚材料,法院于2012年2月称我们两个人。2012年8月,我输了案子。今年2月,我再次递交。你愿意向法院要求离婚吗?我们已经分居了一年多,几乎两年了。有一个7岁的男孩。

离婚
2020-04-05 16:0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不需要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后的财产或补偿,若支付方抵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法院判据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通常还应当将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一并进行判决。通常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适宜抚养子女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子女成长的情况,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子女由谁来进行抚养,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则法院依照我国婚姻法依法做出了的判决,双方应当依法履行。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中存在家庭暴力的,则被家庭暴力侵犯的受害一方可以依法手机有关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同时到法院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需要进行离婚调解就可以直接进行离婚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