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工地上工作,不幸受伤,甲方与乙方签了事故合同,出事由方负责,现在是甲方不愿意出医药费,这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8-09-18 08:2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如果公司给你们入工伤险了,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入保险,则有公司承担医疗费。同样,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入保险,则又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肯定属于工伤。  至于谁应该负责,单位一定要负责。  关于你的情况,要调查你的过错责任,如果你有过错,可根据你的过错大小,承担部分责任。
    如果你没有过错,可不承担责任。  同时还要看受害人是否有过错,受害人有过错的,可减轻单位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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