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应届毕业生,已和省外一公司签约,只签了书面三方协议,交了就业推荐表元件,没有办理任何网上签约、派遣,现在想违约,能不能不交违约金啊,有没有法律效力啊?违约金有点多啊,5000啊……

2018-09-18 08:3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 三方协议学校没签就不算生效。
      三方协议违约金是给公司的。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之后,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只有应届毕业生在未领取正式的毕业证书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那么协议此时有效的。并且在毕业生毕业获得报到证、毕业证书之后到用人单位报到,那么三方协议就会终止,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就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并不想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工作,那么就需要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缴纳给企业违约金。如果三方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毕业生就不需要缴纳给用人单位违约金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  三方协议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如下法条给予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到 公司 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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