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次有个给我发短信说我中奖了,我就进去了那个网址,填写了信息,写完后最后一步我没有按确定键就返回了意思是没有提交,因为最后我不想领奖了,但是几天后就有给我打电话说要我给他打6000块钱,然后领奖,不然就把我告到法庭,我没有理他,昨天法院就给我发短信了,但是发短信的号码是香港的 法院通知:请您立即拨打电话:与本院解除您与在2016年7月8号签署协议合同,现在涉嫌违约。本院经查您:姓名.证号码.地址是您资料,如果您本人今天没解除这份违约合同,您将负全部法律责任并处罚违约金十万元!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网上很多人都说是假的

2018-09-18 08:4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违约金只约定一方责任解释如下: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 一、需根据合同有无具体约定确定: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仅约定定金,收取3000元定金违约的需双倍返还定金。
      如合同明确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对方主张违约金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并非双倍违约金。
      
    二、依据:
      
    1、《担保法》
      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
      第116条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 按照合同赔偿。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
    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合同撤销后的损害赔偿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仅能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之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撤销,则不适用违约损害赔偿。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违约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理应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从法律本性而言只具有补偿功能而摒弃惩罚功能。再者,从民法等价有偿原则出发,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等量的财产予以补偿,一方违约后,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违约损害赔偿也完全适用这一原则,亦即:损害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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