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将他人击伤,那时候不去验伤,十二钟头后在去的,医治后康复治疗,评定汇报伤并不是我导致的,我仅仅 给另一方导致轻微伤,另一方提起诉讼规定赔付务工者费杂七杂八2万余,我该怎样做

其它
2020-04-06 02:0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案(轻伤)可以调解结案。如果双方调解未果,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够执行附带民事部分,将是量刑时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一般为三年以下,加上自首情节和赔偿附带民事部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执行原判刑罚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
    因此,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判处缓刑。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被打受伤,具体是否构成轻伤需要鉴定,通过报警来处理:
    1、轻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2、轻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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