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之后赠与财产如何处理呢?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赠与关系,根据我国《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根据八十七的规定,如果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在登记手续转移那一刻,财产赠与行为完成。 同居期间如果赠与一方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如果所赠财产是共同财产一方没有用于生活必须上,是不予支持的。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分手之后如何处理呢?要根据不同的同居方式,是双方都无配偶的情况下,还是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还是双方都有配偶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