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险公司销售员因涉嫌蒙骗顾客,顾客在去金融机构存款时,保险业务员未说明自身的真实身份,向存款人强烈推荐投资理财产品,并估且不说是做保险,只是送一份商业保险,必须花钱能够 随时随地转出,都不确立告之会有损害,不提一切退保险与商业保险相关的事项,欺诈存款人,蒙骗存款人,捏造事实,怎样规定退还足额保险费用。求教了,感谢

其它
2020-04-06 10:4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可以退保。但是你的钱不会全额退还,会有一定的损失。
    购买保险后,还有一个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可以慎重地考虑一下,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自己实际的保险需求,判断是不是需要这款产品,是不是有足够稳定的经济实力去支付保费。
    犹豫期一般应该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签收回执单之日起算。
    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把银行保险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天。
    在这15天犹豫期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无条件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以外,应退客户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若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客户会有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会在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你这个保险产品买了一年了,肯定过了保险的犹豫期了,如果能承担资金损失,可以退保。
    不过要说明的是,退保必须去保险公司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无效。
  • 长期保险指保险期限超过1年以上的保险。除保险合同另有特别约定或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情况外,您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终止合同的权利。终止合同分两种情况:  
    1、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可书面要求撤销合同,承保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2、超过十日后,保户未交足两年保险费而终止合同的,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比例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户交足保险费两年以上而终止合同的,承保公司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由于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计的保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因此不同保单的现金价值均不相同,详细标准见现金价值表。  另外,退保由投保人亲自到公司办理,须提供的材料有:  1保险单原件;  2最近一次交费收据;  3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或保险单变更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5承保公司要求的其他单据。  若您委托其他人办理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和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明。需要说明的是,中途退保一般会给保户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 保险公司的理赔都是按合同的约定赔付。保险公司不会全额赔付,是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的比例进行赔付。
    有些药确实只能报销一部分,因为有的很贵,所以保险公司只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医药费。
    保险公司会对医药费进行的合理性进行核定,所用的药物还有治疗方法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假如病人可以用国产药,他非用进口药,差价保险就不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