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在本市的步行街转了一个门面做生意,(这些门面都是被一个人承包全部交给物业管理的)老板跟我们讲,让我们私下签合同(因为加入时需要交入场费及各种费用)老板说他的店面是认识的熟人a和总老板很熟,他的房子都是通过熟人a和总老板直接付房租,所以想问一下现在我们不通过物业直接由熟人a并且签订合同,有没有法律效果?因为我们害怕受骗,怕他找的人并不是跟老板认识什么的,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有法律作用么?

2018-09-18 10:2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房合同为例,在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加房租的处理方法:首先,要明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在合约期内是房东是不能单方提高租金变更合同实质内容是不允许的。 你可以跟房东说明这点,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房东执意加租,并采取你不加租就不允许你继续租任的行为,你可以考虑这次增加的房租相比同条件的其他房间合不合理,你能不能接受,如果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话,就忍忍交了算了,免得再找房间、搬家的麻烦。
    如果你就是要坚持按原租金履行,又想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毕竟是你的房东先违反合同,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争取合理的违约赔偿。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协商一致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服务项目或履行中发生的新项目,协商一致后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物业服务质量
    约定物业服务质量就是约定各项具体服务应当达到的标准。只约定物业服务项目不约定物业服务质量,或者约定服务质量不明确,会造成合同履行争议。因此,约定服务质量必须具体、细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结合物业项目情况、物业收费标准,以及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3.物业服务费用
    首先要明确物业服务的收费形式,实行包干制还是酬金制,或者是其他收费形式。然后根据不同收费形式明确收费标准、酬金数额或取费比例、交费时间、交费方式及结算方式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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